青岛市燃气管理处文件
青燃管〔2019〕6号
关于加快推进燃气经营企业线上
办理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区(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目前,我市部分管道燃气企业尚未建设企业网站,也未设立微信公众号,公共服务事项既未通过网上或者微信公众号公示和查询,更未能实现线上申请办理,与省、市优化营商环境、“一次办好”改革的有关要求差距较大。为全面提升我市燃气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现将燃气经营企业线上办理公共服务事项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管道燃气企业应当建设企业网站或者设立微信公众号,燃气报装和用户服务事项的事项名称、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地点、收费等事项应当在网上进行全面公示。申请人或者用户可以线上查询公共服务事项,线上申请办理并可以上传有关申请材料。企业能够线上受理申请人或者用户的申请。
二、5月底前,全市所有管道燃气企业均应当建设完成企业网站或者设立微信公众号。
三、各区(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是优化营商环境简化燃气报装业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线上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工作,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尽快建设企业网站或者设立微信公众号,适时督查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以优质的服务迎接2019年国务院督查。
青岛市燃气管理处
2019年4月9日
0532-81120709
185 6182 5808
(民用户小区开通)
177 5323 0007
(开发商专线、其他)
131 6500 1715
(报装业务)